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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学院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及计划名额

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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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函〔2020〕51号)、《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6〕14号)、《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4〕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组

组长:李艳玲

组长:陈宏研

成员:包秀荣、张珏、于洋

办公地点:盛乐校区理工楼A座1203

转专业咨询联系人:于洋   电话:15771344509

二、考核方式及接收转入专业计划名额

1.所有申请转出、转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函〔2020〕51号)、《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6〕14号)、《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4〕75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2.2024级学生入学类别为普通理科;2025级学生高考科目须包含物理(“3+1+2”模式省份须首选物理,“3+3”模式省份须选考物理)。

3.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转入的学生须提供进入大学以来的学习成绩单一份及高考成绩作为参考。

5.经批准转入我院的学生,原则上编入下一年级相应专业学习。

6.本年度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名额1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不占转入专业计划名额),其中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人、人工智能专业8人。

7.考核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能力面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总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50%,学院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8.申请转出学生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内容

(一)学院准备工作阶段(4月17日—4月27日)

1.学院制订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接收转专业计划名额、接收条件、考核方式,并提供咨询服务等。实施细则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2.学院根据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在学校转专业专用系统中设置选科要求、符合转出资格学生名单、转入专业科类及拟接收人数等。

(二)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阶段(4月28日—4月30日)

1.系统开放时间:4月28日—4月30日9:00—17:00。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指定转专业系统提交申请。申请前,学生须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考核办法及接收计划。转专业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2.申请材料提交要求:申请者须将相应材料打包成压缩包格式,命名为“现所在学院名称-专业-学号-姓名”,于4月30日17:00前发送至20250065@imnu.edu.cn邮箱。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普通学生:提交大学入学以来的盖章版成绩单及高考成绩材料(网页查询截图或短信查询截图均可,需特别标明数学、外语成绩)。

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申请表》《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其他退役证明、服役期间表现鉴定、立功受奖证明(档案中应有奖励登记表,非必需)、大学入学以来的盖章版成绩单及高考成绩材料(网页查询截图或短信查询截图均可,需特别标明数学、外语成绩)。

(三)审核、公示与报备阶段(5月6日—5月20日)

1.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对拟转专业学生进行审核,学院及时通知审核通过的学生按时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考核。

2.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及公示网页截图,于5月2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至:jwglk@imnu.edu.cn。

4.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转专业学生汇总名单审核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5.转出、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审核(考核)未通过者,不得再次申请或调剂。

四、其他

本细则由人工智能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4月23日